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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函中央银行 BACEN,冻结被告分支机构 UNIVERSAL PICTURES BRASIL LTDA 银行账户中的金额。(CNPJ/MF 编号 04.133.240/0001-15)和 UIP – 联合国际影业公司(CNPJ/MF 编号 27.654.722/0001-16),将存入其中的财务资源转移至金额为 1,185,066.70 雷亚尔可以给这位MM。法庭,以便持续将这些款项交付给提交人 ANIMA。为此,重要的是要记住,除了与被告相关的公司和作品《Pelé Eterno》在巴西领土的再许可人之外,巴西发行商实际上也是作者版权的保管人,这些版权收集在他们的作品中。在每个单独展览许可证(电影票)和每个家庭录像使用单独许可证(出售给音像店和零售店)中,以他们的名义并代表他们。因此,这不是收取普通商业信用的问题,而是收回被转许可人持有的视听作品无争议的版权权的问题。 b) 宣布被告与作者 ANIMA 于 2002 年 11 月 22 日签署的《巴西电影视听作品发行合同》因被告的过失而终止
其标的物为作品“Pelé Eterno”(文件 10) ; c) 命令被告共同及个别向原告 ANIMA 支付因被告在巴西电影院发行和销售电影《Pelé Eterno》而欠原告的款项,该金额将在判决时确定,但不少于被告承认的 593,857.36 雷亚尔(五十九万三千八 香港电话号码表 百五十七雷亚尔三十六美分), d) 命令被告共同及个别向原告 ANIMA 支付因被告在巴西家庭录像带(DVD 和 VHS)上发行和营销电影《Pelé Eterno》而欠下的款项,金额为额在刑罚和解时确定,但不少于被告根据上文第 77 项承认的 1,502,270.70 雷亚尔(一百万、五十万两千、两百七十雷亚尔和七十美分),扣除已收到的金额为预付上述请求的救济 e) 就未经授权停止在 DIRECTV 上“按次付费”放映该电影。
共同及个别地命令被告向原告 ANIMA 支付因利用被告创作的作品而欠其的款项,金额与作品的有效潜力一致,以雷纳托·阿拉冈 (Renato Aragão) 主演的电影筹集的价值(40,000.00 美元)作为最低参数(第 87 项); f) 命令被告连带赔偿作者 ANIMA 因所有海外业务损失而遭受的利润损失,原告获得了 ANIMA 发行和商业化作品“Pelé Eterno”的建议,并将其转发给被告, g) 命令被告共同和个别地向原告 ANIMA 赔偿分销合同(文件 10)第 22.2 条中规定的刑事条款金额,相当于更新后的价值 3,500,000.00 雷亚尔( 350万雷亚尔),根据FGV的IGP-M从合同签署(2002年11月22日)到实际付款的变化; h) 命令被告共同和个别地赔偿提交人和 所遭受的精神损害,如上文第六章所述,赔偿金额根据本 MM 的谨慎判断确定。判决时考虑了理论和判例所采用的参数,以确定具体案件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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