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
上述大量证据毫无疑问地表明,由于俄罗斯在乌克兰东部的军事存在以及其通过向分离主义实体提供军事、政治和经济支持而对乌克兰东部分离主义控制区享有的决定性影响和控制,这些地区自 2014 年 5 月 11 日起一直处于俄罗斯联邦的有效控制之下(见上文第 560 段)。因此,对于 2014 年 5 月 11 日之后发生在这些地区的事件的指控,确立俄罗斯管辖权的门槛已经过去。此外,在回应 2020 年 6 月要求澄清俄罗斯与分离主义实体之间当前关系性质的请求时(见上文第 401 段),被告政府答复说“上述关系没有变化”。
在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这些实体对俄罗斯的依赖自 2014 年以来有所减少的情况下,法院认定,被告国的管辖权截至 2022 年 1 月 26 日听证会之日仍然有效。如上所述(见第 393 段),大审判庭可能需要在实质审理阶段评估被告政府的管辖权是否在该日期之后仍然有效。 从本质上讲,法院的结论是俄罗斯有效控制了乌克兰东部分离主义实体管理 的部分地区(我将在下一篇文章中讨论这一结论与归属问题之间的关系)。管辖权的空间模型要求得到了满足。然而,它必须考虑根据GvR No. 2将“混乱背景”排除在管辖权之外的潜在影响,在这里它基本上将这个问题推卸给了法院,并将 冰岛电报数据 这个问题与案情联系起来。它这样做的部分原因是,本案中指控的大多数违法行为并不具体涉及敌对行为。
然而,其中一个问题是,,炮击涉及从俄罗斯领土向乌克兰控制的平民所在领土发射炮弹,这意味着空间管辖模式无法适用(698-699)。在此,法院为适用个人管辖模式敞开了大门,尽管这正是它在《GvR》中排除在《公约》范围之外的活动类型:
因此,有必要审查俄罗斯联邦是否对这些申诉拥有属人管辖权(见上文第 565-571 段)。本案中是否存在国家代理人对炮击行为的权力和控制,从而导致被告国对这些行为拥有管辖权的问题,需要仔细审查这些事件是否属于格鲁吉亚诉俄罗斯(II)案中根据所指称事件的具体事实确定的例外情况(见上文第 557-558 段)。
|